文/洛水钟鸣
(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)
▼
但是,短了容易偏激,大家凑合着放心看。
▼
一
这些年,市场暴露出太多缺点,搞得人们都忘了它还有优点。
比方说,“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”就是个很大的缺点。
为了解决这个缺点,深圳最近打算出台一个新政:在未来18年内,把商品房供应量控制在住房总供应量的 40% 左右,剩下的 60% ,分别是人才住房、安居房和公租房。
这也就是现在到处议论的“以后,60% 的房子都是保障性住房”。
呵呵,这次连猪都知道楼市要变天了吧。
但你能说它变得不对吗?我觉得挺对。
之前我一直说,解决住房问题的手段不是单一的,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通过“买商品房”来实现“住有所居”。
要知道,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一部分人买商品房、一部分人搞集资住房、还有一部分人住保障房,这很正常。
不正常的是,有些人好像从这里面嗅到了什么“信号”,像打了鸡血一样欢呼:“看吧,以后要逐渐取消商品房!再过几年,所有人都不用再买房了,人人都分房!”
我很佩服这些人的乐观情绪。但真的会这样吗?又真的应该这样吗?
▼
二
深圳搞“ 60% 保障性住房”的效果会怎么样,我不好预测。因为它的情况比较特殊。
但要是全国都这么干,恐怕不太靠谱。至于全国都取消商品房,搞“ 100% 保障性住房”,恐怕更不靠谱。
为什么呢?因为从“买房”到“分房”,改变的可不光是房子的分配方式,更是人的预期。
其实房子本身并不创造财富。甭管“卖”还是“分”,都不创造。
但买房子的人创造。这些年来,房企员工加班加点卖房,其他员工加班加点买房,而房企员工加班加点卖房也是为了买房。正是这种全体人的共同努力,为社会创造了财富。
可是,一旦这个套路发生改变,一旦大家觉得不用努力也能弄到房子,为什么还要努力呢?都不努力,财富谁来创造?都不创造财富,岂不是要集体贫穷?
在“努力”成为“每个人的普遍自觉”之前,集体贫穷是这种事必然导致的结果。那么,现在努力成了每个人的普遍自觉了吗?你说呢。
当然,你可以绕过来反驳我:不是只有房子才能刺激大家努力。这话没错。
所以我说,就算哪天商品房真的全部取消,也不是我最担心的。我最担心的是,“取消商品房”呼声背后的平均主义逻辑。
“努力了也买不起房”确实让人伤心,而这也是很多人觉得“分房”更好的理由。但你知道比这更让人伤心的是什么吗?
是“努力了也没机会买房”。
▼
三
没机会买房,却能分到房,不是更好吗,怎么会让人伤心呢。
这是因为,房子怎么分,是个问题。
比方说,分给谁大房子,分给谁小房子?就算你把所有房子都造得一样大,你又该分给谁二环内的房子,分给谁六环外的房子?
你要知道,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平均主义,因为很多差异是客观的。“有钱人住二环,没钱人住六环”,确实很残忍,但这总比“正直的人住二环,不正直的人住六环”靠谱一点吧。
更靠谱的好像也有,比如“让需要住二环的人住二环”。但如果二环附近只有1000套房子,却有5000个人声称自己“需要”,你该怎么评估谁是“真·需要”呢?那些人又该怎么表达这种“需要”呢?
说到底,这同样不靠谱。
事实上,就连“谁更努力谁住二环”和“谁社会贡献更大谁住二环”都不靠谱。因为它们跟“谁更正直”一样缺乏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客观评价标准。
难道要让全体公民投票选出“谁社会贡献更大”吗?那要是明年有人的社会贡献超过了今年贡献最大的人,是不是该让今年住进去的人搬出来?
▼
四
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,只有“市场”才是解决有限资源分配的最好手段。说它“最好”,也不是因为它最有效率,而是它最公平。
喂喂,市场不是产生贫富差距的根源吗,怎么会最公平呢。
这就要看你怎么理解“公平”了。
要知道,“市场”一定离不开“法治”,而市场上很多不公平的现象,恰恰是法治不健全导致的。只要有人能钻法律的空子,就会出现让人咬牙切齿的贫富不均。
这可不是市场的错。
不过当然,就算法治健全了,市场本身也还是会带来贫富不均。
因为市场的逻辑就是承认和鼓励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。天分的差异,付出的差异,甚至出身的差异,等等。
这种差异是平均主义试图否定的。可是,一旦否定了差异,也就否定了个人的价值。
想想看,如果每个人都一样,你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呢。
我猜你又该问了:难道个人价值只能用金钱来衡量吗?当然不是。
但你倒是说说,难道个人价值不该用金钱来衡量吗。那又该用什么衡量。
要是你的老板跟你说,我承认你很有价值,但我决定不用工资而是用小红花来体现这种价值,你答应吗。
如果你不答应,如果你认为“每个人过上与自己能力和付出相匹配的生活”才是“公平”,那么,目前人类能想到的实现这种公平的最不坏的方式就是“让每个人合法地赚钱和花钱”。
▼
五
“合法地赚钱和花钱”还不只是公平,更是自由。
你想,虽然你手里的钱有限,而这制约了你的自由,但至少,你有权决定用这些钱买哪套房子。
就算你买不起最想要的房子,最后买到手的那个,也是你凑凑合合、勉勉强强认可的。不然你不会买。
也就是说,你起码保留了有限的自由。
但分房子就不一定了。在它的逻辑里,你没有这种自由,因为决定把哪套房子分给谁的权力,完全不属于你。
于是,不管分给你什么样的房子,你都得要。不要就没地方住了。
而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,虽然所有等待分房子的人看上去都是平等的,但在这些平等的人上面,还凌驾着一个更高的阶层,那就是决定把房子分给谁的人。
你可以相信这些人都很高尚。但今天高尚的人,明天还必然高尚吗?
如果他们必然高尚,是因为一旦他们不高尚,你有权离开他们。要是甭管他们高不高尚你都只能干瞪眼,他们又为什么一定要高尚呢。
那,不让某些人决定把房子分给谁,而是让所有人投票决定把每套房子分给谁,总行了吧?
也不行。因为那样一来,等于你参与决定别人的命运,而别人又决定你的命运。每个人都不自由了。
所以我说,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永远是对的。但是,如果从“不均”的极端走向“均”的极端,难免要付出牺牲自由的代价。
这个代价,恐怕太高了一点。
▼
六
扯了这半天,我只说了平均主义解决不了“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”的问题,却还没说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。
我的解决办法很简单:增加供给,来满足需求。
炒房的人不是屯房等涨价吗?不要紧,我供应更多的房源,让所有需要买房的人都不必买你的,看你怎么涨价。
深圳其实就是这么干的。“扩大土地供应”是增加供给,“60%保障性住房”也是增加供给。前面那个是增加供给量,后面这个是增加供给渠道,都对。
也许在将来,这个“60%”会变成“80%”,这是有可能的。但一定不会变成“100%”。
因为这些手段,都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,对市场经济的缺陷进行修正。它们不是打破市场经济。
所以,还是收起那些平均主义的美好憧憬,洗洗睡吧。